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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阈下云南城市民族工作的创新实践研究

时间:2022/10/9 16:30:36|点击数:

  【作者简介】王俊,云南昆明人,MK体育(中国)官方网站,MK SPORT研究员。研究方向:民族学、人类学。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域下西南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研究”(21BH143);“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项目经费支持。

  【摘 要】长期以来,云南民族工作的重心在农村,农村民族工作有成熟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相较而言,城市民族工作的理论与实践滞后于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工作的针对性不强。随着社会转型速度的加快,云南民族问题城市化的特点日趋突出,城市日趋成为民族关系协调的重点和难点地区,民族工作的重点也随之向城市转移。近年来,云南在城镇化进程中通过构建格局、发展经济、繁荣文化、依法管理、宣传引导、提升服务、完善保障等城市民族工作的有效举措,进一步强化城市民族关系协调机制,加快城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城市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城市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构建各民族相互融合、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在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过程中,各民族不断深化、拓展交流交往交融的内涵和形式,在城市“共居、共乐、共享、共融”的创新实践中,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城市民族工作;实践;云南

  一、文献回顾与问题提出

  “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于2014年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首次提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族工作进入新时代,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党的十九大再次明确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并正式写入新修订的《党章》之中。2021年8月,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再次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这一重大原创性论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我国民族理论政策创新发展的重要标志,为新时代认识民族工作、做好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

  当前理论界围绕这一议题开展了一系列探讨,成为多学科共同关注的热点研究领域,一是从历史文化脉络、经典民族理论框架等维度系统剖析该思想产生的必然性,梳理理论渊源;二是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国家统一与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是维系民族团结与增强国家认同的精神纽带,也是凝聚民族力量与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的重要源泉等价值意蕴;三是分析来自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引发的族际张力及外部敌对势力的意识形态挑战等现实挑战;四是提出夯实物质和经济基础;铸牢思想根基、增强文化认同和国民意识;完善制度保障、开展民族团结和爱国主义教育等实现路径。就目前的研究成果而言,更多侧重理论创新的层面,对新时代民族工作实践总结的文献较少。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及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城市民族工作在民族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愈加突出,学界对开展城市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城市民族互嵌式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的研究。康家玮提出建设相嵌融合、相互包容、互惠共生的城市民族互嵌式社区,需要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为实践途径;徐平提出少数民族人口大规模向东部和内地城市流动存在“三个不适应”,宁波市北仑区有效应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面临的一系列难题,以“铸牢”促进“融合”;陈小江提出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推动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提升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能力和水平,让城市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广阔平台;陈路路、安俭提出铸牢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治理城市民族事务效能的关键,扎实推进城市互嵌式社区共同体建设等路径实践,实现铸牢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目标,才能破解治理困境。当前研究成果较为集中地从上述两个方面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城市民族工作的互动互促进行了深入探讨,其成功经验亦可为其他城市提供有益的借鉴。就学科发展而言,民族学在与社会学的结合中,在传统乡村社区研究基础上走向城市,走向各民族互动,尤其是中华民族建设的研究。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云南民族地区人口迅速增加,流动性空前增强,各民族成员在互动中一体性将逐步增强;在文化冲击与碰撞中,民族关系因内聚力增强而变得更加敏感。与此同时,国际意识形态斗争变得尖锐复杂,文化认同危机随之产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城市民族工作是系统性工作,如何全面、系统地开展城市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除应关注互嵌式社区建设和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外,还涉及组织领导、经济发展、文化建设、权益保障、宣传教育、服务管理和条件保障等诸多方面,云南在系统思考、谋划和改进城市民族工作,着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进行了系列创新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全面认识城市工作发展的新特征,系统总结新时代云南城市工作的具体实践,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已成为事关云南稳定发展大局的重要内容。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视阈下云南城市民族工作的创新实践

  云南各级党委、政府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促进城市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加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营造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建立社会化管理服务平台,改善城市民族工作条件,城市各民族在“一起工作”“一起生活”“一起发展”的过程中,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健全城市民族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条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云南坚持“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指导思想,始终把民族工作放到全省和全国工作大局中来谋划,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领民族工作,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抓法制立法、政协监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把城市民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基础。

  1.加强党对城市民族工作的领导。云南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完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党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的领导机制;最大限度地发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民族工作,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一起做好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工作与其他工作相统一、相促进,形成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定期召开部省联席会,加强民族工作部门的领导和人员配备,在民族工作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明确有一名领导和专人负责民族工作。在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过程中,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出战斗堡垒作用,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基层党员则像一面面旗帜,带领各族群众共同努力,共同致富。

  2.建立健全城市民族工作网络化管理体系。云南积极推动建立健全省、州(市)、县(市、区)、街道、社区五级城市民族工作网络化管理体系,推进城市民族工作系统化建设。构建示范州(市)、县(市、区)、 镇(乡、街道)、村(社区)、户等全方位、多层次、各具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体系。昆明市民宗委增设城市民族工作处和监督检查处;建立市、县(市、区)、街道(镇)、社区四级城市民族工作网络;在城市街道办事处设立专职民族工作助理员;在社区设立民族工作专干或联络员,城市民族工作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3.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层层签订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到社区居委会,云南严格落实责任制,不断健全民族团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惩落实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机制,民族工作部门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昆明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目标责任制,将责任制签订拓展到五个经济开发(度假)区,建立民族团结督查考核和跟踪问效机制。五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制定出台“日落实、周安排、月盘点、季回头、年总结”的工作制度,健全机制,提升民族宗教工作的行政效能。

  (二)促进城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

  经济因素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华民族发展史充分证明,经济发展加强了各族群众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使中华民族不断从多元走向一体。云南各地不断促进城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民族关系,在实现各民族政治平等的同时,也兑现各民族经济平等,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

  1.优化经济产业结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云南城市民族地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调整,经济快速发展。昆明市五华区陡坡社区依托环境资源优势,不断发展和壮大社区产业经济;启动居家养老型休闲产业,有效提高社区闲置空房的使用效率,为农户持续稳定增收提供了可靠保障。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瓦恭社区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以生态农业抓手,种植樱桃、柿子、桃子和生态蔬菜,促进社区经济发展,提升社区“造血”功能;樱桃下地采摘的发展,吸引了大批游客,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带动了其他农副产品的销量与发展。临沧市凤庆县龙泉社区依托云南滇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的优势,以“一带一路”倡议布局和全球茶产业转型发展为契机,做大做强滇红文化产业,用各民族共同的健康饮品——茶,构建起领导干部“以茶悉民情、解民忧”,各族群众“以茶促交融、同发展”的纽带。

  2.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云南不断加大城市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从道路建设、环境整治方面对少数民族人口聚居社区加大建设力度,文化活动室和卫生室的建成,不断满足群众的文化娱乐需求和健康需求;通过绿化小区空地,亮化小区主、支干路,改善社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功能,提高城市民族群众的生活条件和生产生活水平。昆明市盘龙区茨坝街道花渔沟社区投入资金80万元,整合其他资金1300万余元,对28户民居进行改造提升,为16户民居加装太阳能,修筑总长1160米的乡村道路6条,面积为2256平方米的宅间道路1条,对给排水及污水综合治理进行改造,有效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把辖区小空山苗族村打造成为特色鲜明、和谐发展的苗族村寨。五华区西翥街道瓦恭社区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硬化清水塘苗寨最后一段土路,这条“民族团结爱心路”,连通了党和各族人民的心;同时建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标牌2座和民族团结宣传栏3块,提升改造“七彩苗寨”,少数民族社区环境显著改变,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认可。呈贡区吴家营街道缪家营社区不断提高社区的环境质量,通过增加公共绿化面积达到吸热、隔热、吸收二氧化碳的目的,打造生态绿色的民族团结示范社区;同时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有效改善社区卫生状况,给社区群众创造有益身心健康的生活环境。

  3.提高生活保障水平。云南城市世居少数民族社区居民人均纯收入明显提高,社区经济无论在发展质量、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以及发展前景上都迈上了新的台阶。2020年,云南省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95元,比上年增长5.5%。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00元,增长3.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4569元,增长4.8%。以社区为基点整合资源,加强城市民族社区民生保障,解决社区居民最关心、最急需、最现实、多元化的需求,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社区少数民族生活质量。昆明市呈贡区洛龙社区少数民族人口流动性大,社区通过及时了解困难党员、群众、儿童、残疾人的呼声和诉求,关心困难群体的生活,开展走访慰问和扶贫帮困。同时建立志愿者服务机制,定期组织大量招聘企业来社区招工,为社区各民族的就业、转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有效提高了社区各民族群众的生活保障水平。罗平县腊山街道新村社区充分发挥“四支队伍”效用,开展以关爱少数民族孤寡老人、妇女、留守儿童“三关爱”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把弱势群体与特殊群体作为教育和帮助的重点,建立民族联谊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以“帮培训、帮就业、金融扶助”为主要内容的“三帮扶”活动,有效提高了各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

  (三)繁荣发展城市社区文化,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础

  云南注重在社区文化建设中妥善处理多元民族文化与中华文化的关系,即一方面在城市社区中保护传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文化多样性的特色、魅力以增强城市文化创新活力;另一方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五个认同”统领各民族多元文化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展,不断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础。

  1.开展社区公共文化建设。在城市社区公共文化建设中,通过场所建设、内容展示、活动载体、模式机制等方面的探索与创新,增强城市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推动各民族之间关系的良性互动;通过融入民族观、历史观、国家观、文化观等,搭建社区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平台,增强社区各民族成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文化的认同;通过深化守望相助、美美与共的文化共识,促进各民族居民的交往交流交融,提升社区居民公共事务参与度,奠定社区公共文化建设必要的文化和心理基础,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心理积淀。昆明市官渡区和平路社区开设声乐、舞蹈、时装步、绘画摄影、十字绣制作等特色课程,成立和平艺术团、夕阳红合唱队、马樱花时装展示队、老知青艺术团、彩云艺术团、齐欣艺术团6支文艺宣传队,通过开展社区公共文化建设丰富社区群众的文化生活。楚雄州东瓜镇彝人古镇社区作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健全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体系,达到文化惠民“9个1”标准,让科普知识和民族团结知识走进生活、贴近百姓,同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活动,使各民族在参与社区公共文化活动的过程中实现交流与融合。

  2.繁荣发展社区民族文化。通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各民族传统文化,改善城镇居民的文化生活环境,改善民族关系,消除民族隔阂,推动民族和谐,逐步培育并形成城市特色民族文化,并与社会主义文化和中华传统文化相融合。随着“少数民族之家”“少数民族港湾”和“少数民族文化沙龙”等活动中心分别落户昆明市盘龙区在桃源社区、金星社区、金沙社区,社区积极组织少数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学习民族法律法规,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举行民族节日庆典活动、联欢会、有奖知识竞赛等活动,丰富了社区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充分调动了各少数民族同胞参与和谐城市民族关系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提供了精神支撑和文化滋养。

  3.推动民族文化进校园。除了加强社区民族文化建设,云南还注重在城市建设、校园活动、企业中彰显、传承民族文化。红河州个旧市把民族文化融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在市区大型广场、交通要道交叉口设立“明珠塔”等反映民族团结的标志性建筑。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黉学社区依托隆阳一中民族文化教育资源优势,打造校社共建民族文化校园。春风夏雨润物无声,在校园的教室、会议室、活动室、运动场,墙体上、橱窗里随处可见民族文化的彰显,可谓处处皆文化、点点是教育。黉学社区组建少数民族文艺演出队,开展少数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在校园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民族法规,形成了“小手拉大手”的民族文化宣传教育特色。

  (四)保障城市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

  云南创新工作思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城市民族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尽力消除因城市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引起的矛盾和纠纷,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城市民族工作的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规范城市民族工作的开展,充分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云南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把民族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城市民族工作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

  2.建立健全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云南城市民族立法工作坚持宪法确立的有关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框架,建立健全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相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了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法规和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有力地推动了城市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保障城市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依据。昆明市、曲靖市、大理州、蒙自市、楚雄州等相继出台了贯彻落实《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规范性文件。这些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快了城市民族工作法制化和规范化进程。

  3.形成城市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机制。云南不断扩大城市民族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和对象的覆盖面,解决民族关系协调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社会稳定,确保各项法律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五)完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机制,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

  云南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点、线、面结合,开展城市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加强高校学科建设及民族领域科学研究,打造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综合宣传阵地,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

  1.开展城市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云南省教育厅与省民族宗教委员会联合成立省级民族团结教育领导小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成立相应机构,在全省所有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使“三个离不开”进入学生头脑,让各族学生融入民族团结的大家庭,全省共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学校1589所。昆明市五华区明德民族中学常年开设民族常识课,定期举办“明德之夏”艺术节和民族传统体育比赛。盘龙区以学校为活动主阵地、主渠道,以民族团结教育为抓手,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民族团结阵地。区属87所中小学开展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使学校成为构建和谐城市民族关系的宣传阵地,学生和家长成为构建和谐城市民族关系的积极力量。

  2.加强高校学科建设及民族领域科学研究。云南大学的“民族学”入选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云南民族大学、大理大学、红河学院的“民族学”等一级学科或方向被列入省级一流学科建设;云南大学“西南边疆民族文化传承传播与产业化”、云南民族大学“民族团结进步理论与实践”、云南艺术学院“民族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以及云南大学“民族文化建设与文化产业发展智库”、“边疆民族问题智库”和大理大学“云南宗教治理与民族团结进步研究”等高校新型智库建设,加快了各类民族研究创新资源的整合力度,为云南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大批高层次专业人才,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贡献出理论研究的智慧和力量,进一步强化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

  3.打造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综合宣传阵地。云南创建的“城市民族工作专题网站”于2017年1月在“云南民族宗教网”正式开通,同时开通“城市民族”微信公众号,运用融媒体理念,充分整合资源,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大众化、时代化、特色化、实体化、常态化。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把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贯穿于国民教育体系,延伸到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当中,改变“大水漫灌式”的方式,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做“滴灌”,开发多媒体数据库和多形态宣传品。昆明市官渡区欣景社区发挥民族团结示范街区的作用,在民族文化广场举行各族居民畅谈会,让“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深入社区居民心中,提升辖区居民对民族政策和民族风俗的知晓程度及对中华文化、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各民族亲如兄弟,共同为社区建设贡献力量。彝人古镇社区深入开展“五个认同”、“五个维护”宣传教育,通过举办“民族团结运动会”、“民族团结杯”主题篮球赛、“军民共促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活动、“特色餐饮”比赛、“彝绣动态展”和“指尖上的和谐”民族刺绣服饰展等系列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各族群众参与创建活动,家庭细胞与社会细胞良性互动,让民族团结与家庭和谐相得益彰,社区民族团结事业不断发展。

  (六)推动管理服务社会化,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基础

  在依托社区的基础上,云南城市民族工作以社会化的思路整合各类资源,争取上级扶持与动员社会力量结合,建立健全服务管理平台,突出亮点打造典型,更好地联系和服务少数民族群众,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基础。

  1.争取上级扶持与动员社会力量整合资源。云南以民族工作社会化的思路推动各类资源整合,通过争取上级扶持与动员社会力量相结合,积极争取、协调各有关部门配合,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深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依托社区公共服务资源和企事业单位力量,建立民族文化大舞台、民族团结促进会、民族团结示范一条街、少数民族服务绿色通道、创业就业培训基地等,探索整合政府各部门资金开展示范区创建,以规划引领动员社会资源,以社会力量为主开展示范区创建,增强社区的凝聚力、感染力、向心力,将城市民族工作融入和谐社区建设之中。

  2.坚持城市民族工作社会化的工作机制。通过树立“民族工作大家做”“民族团结共分享”的理念,云南推动城市民族工作与其他工作统筹安排、分工合作。由民族工作部门主动牵头抓总,协调各方,整合力量、整合资源,加强与公安、民政、教育、卫生、工商、人社等部门的交流与协同配合,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健全完善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民宗委委员制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人民团参与城市民族工作,借助社会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城市民族关系和谐稳定。

  3.建立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平台。在聚焦民生实事,深入挖掘和整合社会资源的基础上,云南建立了服务联系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创业就业服务平台、纠纷调处和法律援助平台、清真食品管理平台、民族社团培育平台、学习培训平台、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平台等社会化管理服务平台。这些平台的建立,有助于开展动态、高效、便捷的服务管理工作,也畅通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与政府间的信息通道,让务工、求学的少数民族找到了归属感,在化解民族矛盾、增强社区民族工作社会化活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昆明市五华区顺城社区在创建活动中开展点亮“六灯”活动,成为昆明市楼宇经济先行社区、民族团结模范社区、宗教和顺窗口社区、都市经济引领社区。曲靖市寥廓街道康桥社区、白石江街道幸福社区通过建立“七有”平台,努力提高社区服务管理水平,让少数民族能够真正融入城市,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力量。

  (七)注重优化工作条件,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保障基础

  城市民族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云南除持续给予经费投入外,还不断加强民族工作部门建设、民族工作队伍建设,通过改善工作条件,营造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保障基础。

  1.加大城市民族工作经费投入。云南省委、省政府通过出台文件明确规定:“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健全工作机制,为城市民族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云南省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城市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专项经费”。云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顺应城市民族工作发展新趋势,各地、各部门逐步加大对城市民族工作的经费投入,保障相应的城市民族工作条件。在2015年市级民族宗教专项经费的基础上,昆明市从2016年每年增加2000万元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呈贡区民族专项资金投入连年增加,专门安排城市民族工作经费,并按照每年10%的比例递增。丽江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意见》,2013年开始,城市民族工作每年有100万元的资金保障。

  2.进行城市民族工作机构设置。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设置城市民族宗教事务处,专门负责城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城市少数民族法治化、社会化管理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宗教活动场所的规划布局工作,拟定并实施好年度项目资金计划。昆明市民宗委增设城市民族工作处和监督检查处;在城市街道办事处设立专职民族工作助理员,在社区设立民族工作专干或联络员。大理州率先在州市一级民族工作部门成立了城镇民族工作科,增加了人员编制,使城市民族关系协调工作真正落实到人。

  3.注重城市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工作人员建设。云南重视民族干部队伍和工作人员的源头建设,分析研判省级机关中25个世居少数民族厅级领导干部配备情况,做好干部日常选配和换届工作服务。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民族工作队伍建设,以应对、处理复杂局面和各种矛盾纠纷。五华区在少数民族干部的配备使用上,充分考虑白族、彝族、回族三个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特点,先后在民族工作部门专门配备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在白族人口聚集较多的西翥街道办事处,适当配备熟悉白族语言和民族传统习俗和文化的科级领导干部。临沧市临翔区民宗部门设有专人专职负责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各乡(镇、街道)设有专职民族宗教助理员,每个城市社区设有民族宗教事务联络员,实现了城市民族工作专人化和制度化。

  三、讨论和结语

  通过大量卓有成效的创新实践,云南城市民族工作由民宗委单一部门转向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城市各民族在不断深化交流交往交融的过程中,形成了“多元一体、美美与共”的和谐民族关系,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工作实践体现出六个方面的特点:一是通过不断加强党和政府与少数民族群众之间沟通和联系,使党和政府成为少数民族群众认同、信任和依靠的主心骨;二是云南各级各部门把城市民族工作放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思考、研究、谋划,逐渐形成了符合云南实际的城市民族工作理念和方法;三是最大限度调动各族群众积极性,推动城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激发出各民族群众干事创业的力量和信心,引领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四是在开展城市民族工作实践中重视运用精神力量,坚持文化认同是最深层的认同,加强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强各民族群众以“文化认同”为基础的“五个认同”;五是坚持把宣传教育纳入民族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中,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中,促进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六是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在带领群众开创事业,调解涉及少数民族关系的矛盾时发挥的重要作用,立场坚定、明辨是非、情感真挚的各民族精英成为维护云南城市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和力量保障。

  随着民族散居化和城市化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在城市中共同生活、共同发展,城市已成为各民族相遇、相识、相知、相惜、相依的重要场域和开展民族工作的重要阵地。面对新形势,只有切实转变对新形势下对城市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共同努力,加快城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健全完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管理水平,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改善城市民族工作的条件,才能构建“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和谐城市民族关系,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坚实基础,最终实现城市各族人民交往交流交融和共建共治共享。

来源/作者:《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22年第4期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