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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泠泠:奋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取得新进展

时间:2022/9/16 16:09:50|点击数:

  作者 杨泠泠 MK体育(中国)官方网站,MK SPORT民族文学所研究员

  多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省工作的重要位置,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科学规划、精心设计、稳步推进,成绩显著。

  加快构建生态经济体系

  云南作为我国西南安全屏障,承担着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生态安全的战略任务和重大职责。云南省按照《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统领,提出“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六大任务,紧紧围绕绿色发展、生态环境、生态安全、低碳生活4大类别共23项具体指标,努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目标取得阶段性突出成绩。

  全力发展绿色优势产业。云南省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出,优先布局绿色能源开发,着力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态经济体系,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大力实施绿色能源强省发展战略,做大做强做优能源产业、八大优势产业和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成为云南经济发展新动能。绿色能源成为云南第一大支柱产业,加快建设澜沧江等国家水电基地,全省绿色能源装机达9500万千瓦,可再生清洁能源发电装机达883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发电量等指标均全国领先,世界一流。随着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深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紧紧围绕打造“中国绿色铝谷”核心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全力推进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建设,进一步推进绿色能源与绿色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打造绿色铝产业链集群。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产业强省三年行动(2022—2024年)》,到2024年,全省铝合金化率达到90%左右,率先打造形成2—3个绿色低碳高端铝产业园区,绿色铝产业链产值力争达到3500亿元左右,以龙头企业为引领,推动形成绿色低碳、集约化的高端铝产业体系,着力打造世界级绿色铝产业园区,为云南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质量目标责任体系,强化环境责任目标,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制定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云南实施规划》《云南省“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等政策,实施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八大行动”,全力推进赤水河(云南段)保护治理,切实加强九大高原湖泊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六大水系流域生态保护。2020年云南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8.8%;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断面1—111类水体比例达83%;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全面稳定达标并保持111类以上水质;九大高原湖泊劣V类水体数量由2015年的4个减少到1个,完成33条黑臭水体整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81.2%和90%,坚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力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监管体系,加强立法,完善制度,制定规划,在全国率先制定颁布《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实施《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1.84万平方公里,其中,生物多样性重要区域占红线面积的55.2%。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地362个,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全力建设生态安全体系。全面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体系,率先发布生物物种名录,率先实施极小种群保护行动,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统筹防范自然生态环境风险,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强化生物安全保障,增强重点区域生态功能,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巩固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保障国土生态安全,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生态安全体系,持续开展“森林云南”建设,全省森林面积达3.74亿亩,覆盖率为65.04%,蓄积量达20.67亿立方米,均居全国前列。

  全力发展绿美云南建设。2022年7月14日,云南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强调:要扎实推进绿美云南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切实把绿美城市建设和新型城镇化一系列工作落地落实,推动绿美云南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取得更大进步。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重点包括绿美城镇、绿美社区、绿美乡村、绿美交通、绿美河湖、绿美校园、绿美园区、绿美景区。目前,云南省命名了36个“美丽县城”,授牌了27个“特色小镇”,建成了3条美丽公路,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县12个,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6个,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县城)37个、省级85个,国家森林城市6个、国家森林乡村235个,建成城市绿地面积达685.6平方千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1.67平方米,建成海绵城市217平方千米,中国传统村落达708个(位居全国第二),建成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106个(位居全国第一)。

  加强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云南省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切实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培养新时代云南特色生态文化,厚植生态文明思想文化,培养生态文明行为文化,加强生态文化基础建设,努力争当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排头兵。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正确的生态观和发展观,牢牢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重视发掘和传承民族生态文化。紧紧依托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民族文化传承基地、历史文化名镇(村)、民族特色村寨,大力开展民族传统生态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深入推进生态文化村和生态旅游融合发展。持续挖掘、整理和研究民族优秀生态文化。

  加强生态文化研究与应用。加强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文艺作品创作,鼓励开发生态文化产品,努力打造生态文化品牌,建设生态文化传播平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主题活动,讲好生态文明建设云南故事。

  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印发《云南省高等学校生态文明教育指导纲要》《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生态文明教育指导纲要》,强化生态文明教育师资队伍。积极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加强生态文明体验式教育。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完善绿色低碳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建设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绿色生活行动。深入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活动,将云南特色森林文化、竹文化、花文化、茶文化、中成药文化融入生态产业发展之中,促进生态文化事业和产业融合发展。

  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云南省不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现代化治理体系,构建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机制,建立健全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努力争当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排头兵。

  优化生态文明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健全生态文明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落实云南省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建立完善州(市)、县(市、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制度。

  健全生态文明法治监督体系。完善全省生态文明法规规章体系及专项法规制度,制定完善地方性法规和相关激励、约束政策。加强执法检查监督,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优势领域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地方标准。建立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基础的区域生态环境管理。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强化规划环评质量与效力监管。健全生态环境网络化监管体系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联合执法、区域交叉检查和专案查办等制度。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严格落实《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开展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和日常督察,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机制。健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构建分类科学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完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放适宜性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水资源和林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资产审核制度,完善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等。

  构建现代环境保护与治理体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加强建设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加强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衔接,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健全环境保护与治理市场体系,强化政策协同,加快构建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健全环境保护与治理信用体系等。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加快监测网络建设,建成覆盖全省国土空间、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生态环境智慧感知监测网络,推进全省各级各类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互联共享。强化日常综合监管执法,加强排污许可制执法监管。搭建生态环境云服务平台,建设一体化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基础平台,加强科技人才支撑,加快生态环境核心技术和创新管理研究、开发和应用,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科技创新驱动力。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交流与合作。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依托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以及滇缅、滇老、滇越等双边合作机制。积极与周边国家开展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臭氧层保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交流合作。推动跨境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加强“湿地公约”履约合作,促进大湄公河流域湿地保护。推进绿色丝绸之路建设。完善“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依托“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等多边合作平台,加强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金融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合作。推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绿色投资、绿色消费、绿色技术交流合作。推动省际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共同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持续推进长江、黄河、澜沧江“三江”领域青藏川滇跨境领域生态保护,构建生态安全共同体,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来源/作者:云南网 责任编辑:张雪